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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陽交警詳解“十大駕駛陋習”危害到底有多大
  陋習一:駕車不系安全帶
  撞車時即使有氣囊 不系安全帶也多半沒用
  危害:據有關部門統計,發生碰撞時,安全帶的保護作用達90%,即便車輛裝有安全氣囊,在未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安全氣囊也很難發揮有效的保護作用。
  汽車事故調查也表明,發生正面撞車時,如果系了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側面撞車時可減少44%。
  法規: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將被處以20元罰款,如果這種行為發生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駕駛人將被記2分。
  陋習二:開車時接打電話
  發條語音微信低頭5秒 車已開出60米
  危害:相關研究表明,駕車時使用手機會大大削弱駕駛人的應變能力和反應時間,極易造成交通事故。發送一條語音微信消息,從找到手機到找到聯繫人再按住發送按鈕需要5秒鐘左右,如果車輛時速40公里,已經開過了接近60米的距離,由此可能引發的危險可想而知。
  法規: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反上述規定的將處以50元罰款並記2分。
  陋習三:行車拋物
  高速路上空礦泉水瓶能砸碎鋼化玻璃
  危害:這些看似很小的行為嚴重影響城市形象及市民的生活環境,也給道路行車埋下安全隱患。環衛工人為清掃路中間的煙頭不得不穿行於密集的車流中,有些慘劇就發生在這一瞬間。央視記者曾經針對車窗拋物的危險做過一個實驗,僅一兩重的空礦泉水瓶,在約100公里的高速狀態下,居然將鋼化玻璃砸碎了。
  法規:駕駛機動車不得有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行為,違反上述規定的將被處以50元罰款。
  陋習四:隨意變更車道
  亂變道可能連累其他車輛剎車不及
  危害:變道搶行往往造成後車緊急剎車避讓,如避讓不及時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有時僅因為一輛車隨意變更車道而引起後面車的連鎖反應,造成交通通行效率降低,甚至引發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法規:在道路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違反上述規定將被處以100元罰款。
  陋習五:不打轉向燈
  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可罰100元記1分
  危害:在汽車需要變更行駛路線時,轉向燈既是對後方車輛的禮貌提示,方便後方車輛採取相應的讓行措施,也是保證自己車輛安全通過的警示。
  法規: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調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處以100元罰款,記1分。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楊興 馬曉鵬)昨日,沈陽公安交警根據市民反映最強烈的以及在管理中經常發現的不文明駕駛現象,盤點出“十大駕駛陋習”。
  這些交通陋習看似小事,但很多人沒有意識到其不僅屬於交通違法行為,而且危險非常大。
  “十大駕駛禮儀”
  你做到了嗎
  1.上車前的禮儀。檢查車輛號牌是否清晰,查看車輛周圍有無兒童、老人和障礙物,確認安全後上車發動。
  2.啟動車輛的禮儀。系好安全帶,開啟轉向燈,避開其他行人和車輛,緩緩起步。
  3.停車的禮儀。開啟轉向燈並逐步減速向停車地點汀M3底袷贗3蛋俗志鰨喝胛弧⑺誠頡⑼菲搿⑹厥保苊夥漣蘇Mㄐ小=艏蓖3狄羲戀鋪崾舅俗⒁狻�
  4.轉彎的禮儀。提前開啟轉向燈,確認安全後減緩車速,駛入導向車道平穩轉彎。
  5.變道的禮儀。提前開啟轉向燈提示後車,待後車減速避讓後,平穩駛入目標車道。如後車連閃燈光拒絕,不要強行並線。
  6.通過路口的禮儀。進路口前適當減慢車速,綠燈亮時,觀察確認安全後穩速通過。黃燈及紅燈亮時,依次在停止線後等待。
  7.避讓行人的禮儀。遇斑馬線主動減速,有行人通過時緩緩停車讓行人先行。遇路側有行人通行,閃爍大燈提示安全。
  8.超車的禮儀。開啟轉向燈,進入超車道,閃爍大燈告知前車,確認安全後加速超過。在高速公路,超車後及時返回原車道,不長期占用超車道行駛。
  9.會車的禮儀。兩車對向行駛,及時提示前方車輛註意避讓。遇到障礙需借對向車道行駛時,如來車頻閃大燈拒絕,應讓前方車輛先過,不要強行插入。
  10.保持車距的禮儀。行車時與前車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遇後車緊跟時,間斷亮起剎車燈,同時開啟雙閃燈提示後車註意,或開啟轉向燈,駛入其他車道行駛。
  危害:機動車行至路口不依次排隊等候強行“加塞兒”的違法行為比較常見。尤其在早晚高峰,在路口加塞,讓已經擁堵的道路更添了一份堵。很多道路擁堵都是因為有些車輛插隊造成的,並且加塞行為對於守法排隊的車輛也是一種不公平。
  法規: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違反上述規定的,處以100元罰款,記2分。
  陋習六:不依次等候、加塞
  加塞讓堵路更添堵 罰100元記2分
  危害:每年有相當數量的交通事故甚至撞人致死的重大交通事故是由於機動車沒有禮讓行人而發生的。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中的弱者,受到交通法律法規的特殊保護。
  法規: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轉彎時妨礙直行車輛、行人按交通信號通行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陋習七:路口不禮讓行人
  即使綠燈轉彎也不得妨礙直行車輛、行人
  危害:留下被濺了一身污水和泥點子的行人,哆哆嗦嗦地站在冷風中,一肚子委屈和氣惱無處發泄。
  法規:雖然交通法規中沒有對這種行為的相關處罰規定,但每個人都有在路邊行走的時候,誰都有可能成為這種陋習的受害者,無論是將心比心還是從道德層面出發,過水坑時減速慢行,避免濺傷行人,都是一種良好的駕駛習慣。
  陋習八:過水坑不減速
  雖無處罰規定 但誰都可能成受害者
  危害:相關測試結果表明,在汽車行駛的過程中,懸掛在駕駛室內的飾物會幹擾司機的視線,反應速度會降低5%至7%。而懸掛在車後窗上來回晃動的各種飾物,或者大量堆放在後車窗處的毛絨玩具、靠墊等,給安全駕駛造成了很大隱患。一方面,這些飾物遮擋了後車窗造成視野不足,讓駕駛員難以有效觀察車後情況,特別是倒車時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這些五顏六色的飾物容易使後面車輛的司機分散註意力。如果突發緊急情況,後方司機踩剎車的速度會平均慢0.5秒左右,極易造成追尾事故發生。
  法規: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不得懸掛妨礙駕駛員視線的物品,違反上述規定的處以50罰款。
  陋習九:車內堆放飾物遮擋視線
  後車司機踩剎車反應速度會慢0.5秒
  危害:穿高跟鞋駕駛時,鞋跟把腳的支點抬高,增大了踩剎車的力度和角度,要踮著腳尖才能狠踩剎車,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很難及時達到正常的剎車效果,非常容易引發交通事故。而穿拖鞋開車則經常會因為鞋子不跟腳而延誤了剎車時機。
  法規:新的《交通安全法》對穿高跟鞋和拖鞋駕駛車輛作出專門規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釐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腳和手持電話進行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反規定的駕駛員將要被扣除2分並處以一定罰款。
  陋習十:駕車時穿拖鞋或高跟鞋
  跟高超4釐米 開車扣2分
  (原標題:開車發語音微信 前方60米成盲區穿超4釐米高跟鞋開車 將被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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