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羅湖區政府的1.85億元財政資金將投資哪些民生項目?上周五,一場2014年度政府投資項目人大代表評估論證會在羅湖區委召開。評委是28位羅湖區各界別人大代表、5位羅湖區人大財經工委委員及5位相關領域的專家。各個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帶來了41個民生項目參與評估。
  評委的標準只有一個: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經過一天的陳述和質詢,23個項目通過初評,進入本周三的預審環節,隨後將接受區委、區政府的審議和區人民代表大會的表決。未入選的項目則進入了該區民生項目儲備庫。
  制定民生項目前需要經過問需、問計,政府投資項目需經過人大常委會評估論證,再交由政府審議、人大表決——這一制度安排在廣東省、深圳市尚屬首創。而上周五的會議則是上述實施辦法頒佈後的“頭啖湯”。
  策劃/統籌:呂冰冰
  採寫:南方日報記者 劉昊
  通訊員 邱潔 葛薇
  機制
  財政資金怎樣投?人大代表評分決定
  “請介紹你的民生項目”,羅湖區發改局局長肖承忠說罷,計時器從4分鐘開始倒數,羅湖區文體局局長廖曉打開揚聲器,逐個介紹本部門來年的民生項目,接下來發言的是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機關事務局、區供電局等政府部門及4個街道辦事處的負責人。他們一共帶來了41個民生項目參與評估。
  這是一場實實在在的PK——可用於上述民生項目的財政資金有1.85億元,僅占項目總需求的64.1%。評分表也為此列出了三項標準: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社會效益,三項各占40分、30分、30分。各個部門和街道幾乎都派出了“一、二把手”,想要說服評分者,在有限的財政投資中,爭取本部門來年的民生項目資金。
  手握評分表的是28位羅湖區各界別人大代表、5位羅湖區人大財經工委委員,以及5位電力工程、建築工務、園林綠化等領域的專家。每個項目陳述完畢後,評分者都可以提問。“羅湖體育中心一樓設立擊劍館,需求到底有多大?”“社康中心為什麼要房,租房不行嗎?”“為什麼城管不接手一些社區公園?”一個個從民生視角出發的問題等待決策者接招。
  “以前政府投資項目,都是政府部門提意見、做方案,列出厚厚一本,在人代會上通過,有點走形式。這次是先由基層申報、讓有關部門整理出項目,由人大代表進行論證評審”,在羅湖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新憲看來,上周的這場“政府投資項目人大代表評估論證會”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今年11月,《關於完善羅湖區政府投資民生項目決策運行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發佈,規定各部門和街道辦在制定民生項目以前,必須開展問需調研、征求公眾意見,再把初步篩選的項目提交區人大常委會評估論證,通過的民生項目被列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資計劃,經此過程,項目才被提交區委、區政府審議,並由區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據瞭解,目前廣東省、深圳市都還沒有類似的制度安排。
  據王新憲介紹,這樣的決策模式是羅湖區人大常委會向香港取經的結果。“香港怎麼審財政預算?議員去選區問選民需要什麼,告訴政府,政府派人論證後形成報告,再拿去立法會。”在他看來,在審議和表決之前,增加以人大代表為主體的初選、預審環節,可以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的公眾參與度,保證區人大代表對區政府投資項目的有效監督。
  效果
  “代表們的判斷標準非常接近”
  經過一天的陳述和質詢,23個項目通過了初評,進入本周三的預審環節。其中,得分最高的項目是“鳳凰路公共停車場建設工程”,其次是“全區社區公園提升修複工程”和“全區集貿市場升級改造工程”。在肖承忠看來,這個結果“意見很集中”,“入選的項目都是最緊迫、最必要,也最普惠的事”。
  “結果基本上符合我的想法”,來自深圳市清華苑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的專家代表左振淵給鳳凰路公共停車場打了95分,“因為那一帶停車很不方便,對行人的安全也有很大威脅”;他眼中的高分項目還有羅湖文化公園和一些社區公園——“因為對大眾身心健康有好處”,以及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還有區慢性病防治院針對孩子的齲齒防治項目。讓他感到振奮的是,但通過一整天的交流,大家對項目的判斷標準慢慢接近,“自己支持的項目都入選了”。
  羅湖區城管局的10個項目有5個獲得通過,預算共計4524萬元,相較於提請論證的8524萬元總預算“縮水”近五成。羅湖區衛人局的3個項目通過了2項,一項與解決社康中心用房、提高基層看病水平有關,一項與區慢病院開展中小學生口腔防治有關;而對區人民醫院的景觀綠化改造項目,預算雖只占社區社康中心的7%,卻未獲通過——在討論階段,這項工程被代表和專家質疑“華而不實”、“沒有解決最急需的問題”。
  清水河街道則是入圍“大戶”, 10個項目有8個入圍,這些項目大都是黨代表、人大代表進社區接訪時,居民反映最為迫切的問題,包括3個與社區公園有關的改造項目、2個社區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1個排污管網改造項目在內。未入選的“紅崗東村及周邊環境改造工程”,因為包含增設建設器材和街景的預算,被人大代表指出“附近連車都停不了,路天天都堵,怎麼還種草?那一帶的安全需求大於景觀需求”。
  人大代表張晶力促的“文星花園綜合整治項目”沒有入選,但她仍認可最後的投票結果。在項目陳述階段,有代表質疑,對於此類單個小區的整治項目,是否應該動用有限的財政資金為開發商和業主埋單。張晶據理力爭,擺出文星花園綠化帶被管網維修工程破壞的事實,“文星花園本來是個環境很好的小區,應該恢復它原有的面貌”。
  在她看來,文星花園的項目落選,恰恰說明“代表們都堅持了自己的觀點和判斷標準,沒有為誰而破例”。“我們都知道資金是有限的,我自己也傾向於選擇受益人更多的項目,大家心裡的那桿秤是類似的”,她說,“能(把項目)拿出來競爭,就算輸了也心服口服。”
  未來
  可再拓展一些收集民意的渠道
  “這是一個科學決策的方向”,王新憲介紹,上周五的會議是《實施辦法》正式發佈後的首次嘗試。
  “以前這些項目不經過我們人大代表評估論證,政府部門打了報告就做了,現在感覺更接地氣了。”一位人大代表說。左振淵也告訴記者,自己曾參加過一些評標,“評分是在發改部門立項之後,結果只供參考”,而這次根據得分就可以確定一個項目能否使用財政資金,“這樣可以避免領導拍腦袋決定事情”。
  初嘗打分之外,人大代表也對未來的政府投資項目評估論證提出了期待。張晶建議,項目計劃應提前幾天給人大代表,“我們也好提前去考察,避免因為不瞭解而漏掉好項目”。一位人大代表告訴,自己給所有的可行性打分都不高,因為預算做得“過於大條”。41個以萬元為單位的投資項目中,只有10個項目精確到了個位,“很少有項目預算精確到小數點”。
  一些預算被質疑未做好充分估量。例如通過初評的“全區集貿市場公廁升級改造工程”,計劃對羅湖區24座集貿市場內的公共廁所投入224萬進行改造,被羅湖區人大財經工委委員趙勁松當場指出,“一個公廁才9萬,怎麼改造?”而未獲通過的“金碧路微循環及綠化提升改造工程”,亦被人大代表指出,“3000米的地帶,150萬元肯定做不下來,只能開個頭”。而針對一些人大代表對詳細數據的疑問,一些部門的回應則是“會進一步完善資金安排”。
  左振淵希望今後的投資論證能做好項目分類,不要“鬍子眉毛一把抓”,例如根據預算資金數額,“讓1000萬元跟1000萬元PK,50萬元跟50萬元PK”。他還表示,“光靠專家和人大代表打分,可能有失偏頗,可以再拓展一些收集民意的渠道”。
  ■現場交鋒
  “資金有限,要雪中送炭”
  “資金有限,要雪中送炭,不要錦上添花。”一位人大代表這樣告訴記者。上周五的評估論證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漸臻佳境,有代表連珠炮似地追問城市治理難題;也有代表用專業知識道出管理者另闢蹊徑的可能。
  綠化景觀項目:要綜合考慮養護成本
  在提請羅湖區人大評估的41個項目中,以“綠化”為名稱的項目就有8個。五顏六色的景觀效果圖紙難以說服專家和代表,最終只有2個項目通過初選——分別是羅湖口岸的綠化改造以及擬建在清水河街道辦門前的社區小公園。在討論中,眾位人大代表表達了“造景必須考慮養護成本”、“不要華而不實”的態度。
  在介紹“羅湖醫院景觀綠化改造提升工程”時,羅湖區衛人局負責人表示要將羅湖醫院的籃球場改造成園林休閑區域,“讓醫院可以聞到花香”,但代表們並不買賬。有代表提出“看病停車難才是最關鍵的問題,在局部綠化的同時,更應該增加立體停車位”;也有代表指出,“花香的維護成本太高,用彩葉代替不行嗎?草坪踩幾下就壞了,不如種些能遮陰的樹”。
  羅湖區城管局計劃在轄區重點道路和節點種植“市花”簕杜鵑,預算為300萬元。專家代表詹小虹立馬指出,漂亮的簕杜鵑並不是萬能的,隨意種植不僅無法“扮靚”,還會帶來養護問題:“種在公共綠地上的簕杜鵑需要常常修剪,可一旦修剪就沒法再開花,雨水和花期也有矛盾。北環路就是一個例子,不剪不行,修剪以後成了一堵帶刺的牆,根本沒法看。”
  “乾的就是這一行,深圳每種園林植物我都瞭解”,詹小虹告訴記者,自己是園林高級工程師,退休前擔任深圳市城管局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的站長。評估“全區社區公園提升修複工程”時,針對羅湖大量社區公園土壤裸露的情況,她認為“大樹下麵長不了草,不如就鋪木板,既能節省成本,又讓大家有更多地方鍛煉”,這一想法被人大代表贊“專業、給力”。
  同樣是綠道項目,預算為600萬的“綠道5號線標識系統、邊坡及東湖公園延長段改造項目”通過了初評,而“省立綠道2號線(淘金山二線巡邏路段)提升項目”則落選,其高達3000萬元的造價被人大代表質疑過高。
  政府投資老舊小區改造:保證公平普惠很重要
  高嘉花園、文星花園、東湖麗苑都是羅湖的老舊住宅區,針對這三個小區的綜合整治項目分別由南湖街道和羅湖區住建局上報羅湖區發改局。在上周五的論證會上,三個項目都成為熱點話題。人們關註的是,有限的財政資金該不該替業主和房開商埋單,選擇項目時怎樣保證一碗水端平。最終,3個項目均未進入2014年政府投資民生項目的初選。
  “政府籌錢,給有產權的居民改造居住環境,可能會造成資金分配不公。”
  “但這樣可以提高高嘉花園的宜居程度和物業價值。”
  “提升宜居程度有很多方式,而且,既然提升物業價值可以讓全體業主受益,為什麼不可以按規矩向全體業主收繳房屋維修基金?”
  “讓原業主出資,是比較困難的……”
  上述對話發生在人大代表陳志芳和南湖街道負責人之間,兩人就高嘉花園的綜合整治展開了短兵相接的討論。人大代表趙瑞璇繼續追擊,她表示,自己所在的蓮塘街道,某個老住宅區的狀況比高嘉花園還要差,至今未啟動改造,“羅湖有很多沒被納入改造的老舊小區,改造了一個,個個小區都來要求政府出錢改造,怎麼辦?”
  在介紹“東湖麗苑老住宅區整治示範點工程”時,亦有人大代表質疑“為什麼要政府來投資,為什麼不讓開發商先上?”羅湖區住建局負責人回應,建於1981年的東湖麗苑已經找不到原有開發商進行修繕,新的開發商一般以拆除重建為主,而政府想在不拆房的情況下,通過綜合整治提升建築品質,以保存深圳的記憶。一些人大代表在會後向記者表示,這個項目意圖雖好,但修建的緊迫性和普惠性並未體現出來。
  “大家說得都很中肯,同樣是老舊社區,納稅人為什麼給你錢,不給他錢?”羅湖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黃瑞儒建議,為了保證錢花得公平,政府應該做專題調研,對需要升級改造的同類社區進行統一規劃,再請人大代表來討論應該優先考慮哪個小區。
  戶外公益廣告:市場能做的政府不要去做
  南湖街道計劃統一火車站、羅湖口岸片區的戶外廣告和門楣招牌,這一項目預算為147萬元,本意是為提升口岸這張“名片”的形象,同時增加公益廣告,卻被人大代表直言不諱地指出,“市場能夠做的事,政府不要去做”,“廣告不應該都是一個模板,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應該保持特色”。
  而該街道的“嘉北社區—東門南至南湖路間微循環路、排水管網整治項目”則獲得了通過,從一個困擾居民多年的居住環境問題,到成為人大代表接訪日的重點目標,進而通過申報政府投資項目,嘉北社區—東門南至南湖路間微循環路、排水管網終於有望得到徹底整治。據介紹,上述微循環管網修建於2001年,因未能符合市政移交標準而缺乏後期維護,而排水管網也大都為上世紀末所修,居民反映一直非常強烈。
  黃瑞儒認為,比起財政花錢把廣告牌做得千篇一律,“整治交通和排水管網才是政府該做的事”,項目報告稱,一萬多居民和旅客的安全出行和排水環境都能得益於這個項目。在之後的評分中,該項目得分第四,僅次於“全區集貿市場公廁升級改造”項目。  (原標題:41個民生項目 18個沒邁過初審門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apfnmlsjq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